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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前言
《回到明朝当王爷》的作者月关,擅长写历史小说,主人公多是出身低微的贫贱小民,通过自身努力和机缘巧合,在风云际会的历史舞台上步步攀登,最终功德圆满。情节一波三折、高潮迭起,让读者欲罢不能。
月关是一个高产作家,以写网文为生,收入来源于正规网站的流量、出版物和影视改编。他的小说很是香艳,充斥着奇思淫巧和怪异性俗,但在文字描写上囿于规则只能隐晦婉转、点到为止,这就给改编成色文提供了契机。
在他的众多作品中我偏爱《夜天子》,读完就起了改编的念头。主人公叶小天是一个韦小宝式的人物,出身低微,喜好女色,凭着聪明狡狯俘虏了一大群各色各样的美女娇娃、人妻荡妇,最终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打下完全属于自己的一片江山。
为了情节的完整和人物性格真实可信,我会保留原着中的故事脉络和大部分经典段落,去掉一些无足轻重的人物和旁枝末节,将主要人物的艳史描写得丰富多彩、淫荡刺激,有红杏绿帽,也有各式乱伦。情节步步推进,语言风趣幽默,人物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给读者一种淫心荡漾、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大呼过瘾的舒爽体验。
原着329万多字,改编后100万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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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京城宣武街西曲子胡同的叶小天是刑部大牢玄字一号监的一名狱卒,因乖觉伶俐,于万历八年初被司狱官刘大人提拔为玄字一号监的牢头儿。
叶小天的狱卒身份继承自他的老爹,老叶家是世袭的狱卒,这是洪武皇爷定下的规矩:子继父业,代代传承。你要是当兵的,你儿子里头就必须得有一个当兵的,要是你家婆娘不争气没给你生个男丁,那就从你家亲戚里找一个。实在不行,哪怕你从大街上拐一个来,反正得补上这个缺。
叶家的狱卒身份传到叶小天的父亲叶增福那辈儿时就一根独苗苗。叶增福十五岁那年迎娶了十四岁的妻子窦氏,第二年就生下了儿子叶小安。窦氏肤白貌美,温柔娇媚,叶增福旦旦挞伐,希望叶家人丁兴旺,奈何窦氏的肚皮却再也不见动静。
夫妻俩因此愁肠百转,窦氏听邻居说香山天齐庙香火旺盛,很是灵验。为表诚意,窦氏孤身前往,从庙门开始一步一磕头,一直跪拜到大殿中。虔诚上香后,奉上香火钱,已是太阳西斜,当天是赶不回去了。
因窦氏捐献的香火钱很丰厚,知客僧允她在庙里借助一宿,将她带到一间干净的禅房。
夜里,窦氏忽然惊醒,禅房内金光闪耀,护法天神韦陀驾临,与窦氏宽衣解带,共赴巫山云雨。窦氏只道自己的虔诚感天动地,自然是满心欢喜。缠绵之际,更觉天神不同于凡人,勇武威猛自不待言,便是那小巧功夫也有百般花样,比憨厚老实的丈夫简直是云泥之别。
一夜的快活难以描述,窦氏瘫软在榻上浑身酥软,连手指头都动弹不得。
天神临走之际谆谆叮嘱,经此一夜珠胎暗结,日后生子定当贵不可言,一定要善加教养,培育成才。说罢,房内金光倏逝,天神踪迹皆无。
直到天光大亮,窦氏才起身梳洗打扮,回返家中。
果然,窦氏怀孕生子,起名叫叶小天,这个“天”字就是感激天神的意思。
叶增福的狱卒身份只能传给一个儿子,照理说应该传给老大叶小安。只是他小时候受过惊吓,有一回他一掀被窝,正好瞧见一条从隔壁餐馆爬出来藏进他被窝的菜花蛇,从此变得特别怯懦老实。
叶增福考虑到天牢里人精扎堆儿,不太适合这个老实儿子,所以就把一生积蓄拿出来,给大儿子开了家粮油店,把天牢狱卒这份有前途的职业传给了他的次子叶小天。
当然,这个决定也是窦氏吹枕边风的结果,虽然两个儿子都是她亲生的,但叶小天是上天所赐,从小机灵乖巧,俊美非凡,窦氏极为偏爱,自然想给他谋一个好的出身。
虽然狱卒听起来不怎么好听,但那是吏,是吃财政饭的,按现在的说法属于国家公务员。明朝重文轻商,狱卒是世袭的铁饭碗,虽然非官无品,但比小商小贩强过百倍。
刑部大牢,俗称天牢。天牢分天地玄黄四监,玄字监看管的都是因为“孔方兄”才入狱的官,大多数都是肥得放屁油裤裆的主儿,因此玄字监在天牢里也是油水最多的一处地方。
不过,关押官员的地方可不比一般的监牢,今天还是阶下囚的人,很难说明天是否就能官复原职。再者,就算入了狱,做官的人身份也不同于普通囚犯,要是谁想不开自尽了、自残了,狱卒们都要跟着倒霉。
可要一味纵容他们,让他们作威作福,甚至内外勾结、串通消息,做狱卒的还是要倒霉。所以天牢狱卒最是难做,天牢的牢头儿更是难做,得有十分的手段,才能应付得了这群人精。
叶小天十六岁就接了老爹的差使,成为这玄字一号监的一名狱卒,仅仅三年功夫就当了牢头儿,他的手段可见一斑。
叶小天从三岁起就跟着老爹在牢里厮混,善于察言观色、讨巧使乖,给犯人们跑个腿儿、送个信儿、买点东西什么的,只要不违法,他都办得妥妥帖帖。不光狱卒们喜欢他,犯人们也都拿他当个宝,叶小天在大牢里如鱼得水,左右逢源。
叶家穷,叶小天和哥哥自然读不起私塾,但叶小天却另辟蹊径。牢里的犯人都是官场的老油条,个个才华出众,人生阅历丰富。叶小天就哄着他们教他读书识字、讲古论今。犯人们在牢里无所事事,每天除了看书也是百无聊赖,加上叶小天就像一个开心果,跟他相处愉悦畅快,自然愿意倾囊相授。
因此,叶小天不仅读遍四书五经,就连官场权术厚黑学、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的规矩礼数,甚至文学、艺术、医术、占卜等也都有所涉猎。这些犯官都写得一手好字,叶小天博采众长,他的字也非常漂亮。
叶小天闲暇时喜欢到天桥听书、看杂耍。他还拜了一个打把势卖艺的师父学习武术,虽然师父就是跑江湖混饭吃的,武功不怎么高明,但叶小天却练就一副好身板。
虽然叶小天走不了仕途这条路,但他一身杂学兼具城府,也非常人可比。
叶小天十三岁那年开始遗精,从此对男女之事充满好奇和向往。狱卒和犯人们也都有恶趣味,便拿一些艳情小说和春宫画来逗他,看到叶小天面红耳赤的羞臊样子更是乐不可支。
叶小天八岁前都是跟母亲一个被窝,有时半夜醒来发现被窝空空,母亲钻到了旁边父亲的被窝里,两个人粗喘呻吟间杂着唧唧咕咕的水声,被窝耸动抖颤,他不明白父母在做什么,是在打架么?
很小的时候,他就哭闹着去分开他们,母亲总是无奈地回到他身边安慰他。
后来长大了些,他不再哭闹了,因为他发现只要他翻个身弄出点动静,母亲就乖乖地从父亲被窝里逃回来了。再大些,他就尽量装睡,偷偷观察父母的动静,好奇地猜测、想象着。
不过,叶小天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父母半夜办事的频率越来越低,从小时候的两三天一次,到后来的十天半个月也没一回。
叶家只有一间卧房,叶小安比弟弟大三岁,父亲给他搭了一个小床,早早就跟父母分开睡了。八岁那年,父亲把叶小天也赶到了那个小床上,哥儿俩虽然有点挤,也只能凑合了。
叶增福去牢里值夜的时候,叶小天总是会偷偷钻进母亲的被窝。窦氏对叶小天溺爱异常,也就任他胡闹。叶小安睡觉实,加上为人憨厚,从不向父亲告密,倒也相安无事。
叶小天遗精的事,窦氏是知道的,儿子喜欢裸睡,也不喜欢她在被窝里穿得太多,总是赖皮地脱得她只剩一条亵裤。如果不是她极力坚持,她肯定会被这个坏小子脱得一丝不挂。
窦氏洗了床单,拆洗了被子,又给他做了一条睡裤,坚持让叶小天每晚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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