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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了另外一支通体纯黑的钢笔。
他嘱托店员,在笔尾末端刻下一个小小的“林”字。
此后,一中多了一位始终用钢笔书写教案的数学老师。
在漫长到近乎看不到头的岁月里,所有他书写的教案,全部来源于那支通体纯黑的钢笔。
横撇竖捺间,灌注着化不开的浓浓想念。
他把那支钢笔藏在自己身上,像是生怕忘记什么一样,一直带到了在酒吧再次见到林欢的那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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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欢躺在自己的大床上,手指尖夹着自己不论走到哪里都一直带在身旁的那支钢笔。
她的心里没有太多的波澜,只是将那支钢笔举起来对着微黄的灯光看过去时,看见了笔尾末端的那个“欢”字。
字迹上早已浮现了被主人过多摩挲留下的印记。
那个“欢”字不像寻常的字体,林欢又一次用指腹摩挲过去,很难说出心里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
这支钢笔陪她走了太久太久,以至于已经成了她的一种下意识习惯。
一开始是因为收到礼物的欣喜,林欢每每使用这支钢笔;后来每当她遇见事情的时候,总是习惯把钢笔拿出来,看一看,写一写。
就好像能从那支白色钢笔上得到莫大的鼓励似的。
过了一会儿,林欢兀自起身,将那支钢笔插进了自己的笔筒,明明已经走到了门边,却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最后,林欢叹了口气,快步走回书桌前,将那支钢笔好生生放进了自己的包内。
有些习惯,注定是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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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卷大赛”来势汹汹,那天在咖啡店里被苏诀点拨过一二的林欢又鏖战了几个日夜。
在保证全然理解了近些年所有的期中考卷的考查方式和内容编排后,林欢终于把终稿的试卷和试题分析打了个文件包,一并发给了郑燕。
发送的回车键摁下的那一秒,林欢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升华了。
那一瞬间,她顾不得形象和以往所学的教养,往椅背上一瘫,倏地长出一口气。
她百无聊赖地拿过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回到自己桌上的教案,忙得昏天黑地的日子里,连在椅子上静静坐一下都成了奢求。
林欢把教案翻到了新的一面,下意识地拿出钢笔,写上了新一课的课题。
余光不自然地落在了被刚刚查阅过的那篇教案的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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